春节临近,全市即将进入烟花爆竹消费旺季。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合肥市城市建成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会议获悉,2018年,我市城区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共有十天,即从除夕到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
据了解,我市日前制定了《合肥市城市建成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形成了多部门长效管理机制。2018江苏烟花爆竹限放时间地点。
从会上获悉,2018年我市城区限放区域为:瑶海区、庐阳区(三十岗乡除外)、蜀山区(小庙镇除外)、包河区、新站区(三十头社区除外)、合肥经开区(高刘镇除外)、高新区。
限放区域内哪些时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呢?记者获悉,2018年2月7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九)至2月15(农历正月初八)以及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共十天时间;2018年1月29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允许零售烟花爆竹。
警方介绍,我市宾馆、酒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若未及时劝阻、举报责任范围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2018江苏烟花爆竹限放时间地点。
同时,公安机关将对个人和单位未经许可运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警方表示,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秩序,还会污染环境,建议市民文明过节,少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