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领域改革持续推进。记者日前获悉,《***关于修改的决定》自10月1日起实施。《决定》对现行条例主要作了如下修改:一是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事项和流程;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优化服务,明确审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进行相关的技术评估,均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总的来看,《条例》修改的内容和意义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即“简化审批、加强监管、释放活力”。相比以往的环评规定,此次环评领域改革已经深入到机制层面,新环评时代已经开启。
据悉,我国早在1979年的《环境保**(试行)》中就确立了环评制度。经过30多年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以《环境保**》《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环保联盟理事长、国家环境保护专业技术**人物张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月实施的环保新规,是环保部推行的环评制度改革的“组合拳”之一,从之前体制层面改革、标准层面改革,再次推进至机制层面改革。
张益指出,这次改革主要针对原有环评制度存在的几个突出问题,包括环评程序复杂、周期长,重两头(环评和环保验收)轻过程(建设期),多头收费、高额收费等。